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产业 Property. Show all posts
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产业 Property. Show all posts
Tuesday, September 4, 2012
工资永远追不上屋价
双威镇
十二年前,当时的我踏入社会工作了近四年,月入也不超过4千令吉,可是我很庆幸能够在双威镇买了自己的第一栋双层排屋(18 x 65 Sqft),当时的屋价为18万令吉。
几年前,为了减轻负担,我以23万令吉将它买出,但听说目前已要价33万令吉,如果月入还是4千令吉,怎么买?
哥打白沙罗
七年前(2005年),我和当时还是女友的“亲爱的老婆”本想在哥打白沙罗(Kota Damansara)置业,打算住在她姐姐隔壁,后来因嫌房价过高(28万令吉),怕负担不起,因此作罢。
两年前(2010年),终于和老婆决定买下哥打白沙罗的双层排屋(全都为了她 & 新居),可是房价已涨到65万令吉了(恨~~!如果在2005年时敢敢买下,就爽呆了!)。
五年后,同样的地点,同样的房子,价格涨了132%,可是我俩的薪水都没涨多少。
工资确实永远追不上屋价。
Thursday, November 11, 2010
马来西亚产业盈利税
最近打算脱售位于哥打甘文宁(Kota Kemuning)的双层排屋,由于当初买这栋房子至今还没超过五年,可能将会被政府课5%的产业盈利税。
相信很多人到目前还不是很清楚马来西亚产业盈利税(Real Property Gain Tax - RPGT)的大概,我也一样。
因此上网查询了一些资料,在这里和大家分享。
产业盈利税务法令(Real Property Gains Tax,1976)于1976年制定,为要取代1974年的地产投机法令(Land Speculation Act,1974),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投机性的土地产业买卖活动。
由于经济不景的缘故,前首相阿都拉宣布取消产业盈利税务法令(2007年至2009年),好让产业市场可以从经济萧条中恢复过来。
然而,纳吉政府在2010年财政预算案赫然恢复产业盈利税的措施,令各造颇为惊讶。
这一回,政府只抽取5%的产业盈利税,而不是原本的多层次税率(高达30%的盈利税,按照业主拥有产业的年日长短课税)。
如今,凡从卖产业或地产公司股份中所赚取的盈利数额,倘若业主拥有此产业或股份不超过5年,无论业主是个人或公司,都一律课税5%。
恢复产业盈利税,主要的原因是政府早已预料得到,持续保持低利率,不加与控制的话,可能带来房地产业的通货膨胀效果。因此,政府若继续使用产业盈利税来控制蓬勃的产业市场也不为希奇。
在现有的机制下,买主在签署买卖合约的60天內,必须预扣产业购买价额的2%,或现金交易额的全部(视何者为低),缴纳给稅收局。
稅收局有一套估税与退稅机制,当交易完成后,那些在买卖中失利亏钱,或赚钱但课税款额少於2%预扣额的卖主,将可收到退稅款额。如果获利多於2%,卖主将需要填补其余款额。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预扣和退税程序,税收局特许以下情况的卖主仅需呈上CKHT 3表格予稅收局:
1. 卖主持有该产业超过5年;
2. 有关产业属于礼物(gift),不涉及交易款项。例如有关转换是父母语子女、夫妻和祖孙之间的礼物;
3. 卖主一生中有一次出售住宅产业(residential property)豁免缴税的优惠。
此外,为了达到减轻税务的目的,卖主也可将装修费、律师费等也一并拿来扣除。
更多详情,请参阅LHDN网站:-
RPGT Guideline (Available in Malay Language only)
.
相信很多人到目前还不是很清楚马来西亚产业盈利税(Real Property Gain Tax - RPGT)的大概,我也一样。
因此上网查询了一些资料,在这里和大家分享。
产业盈利税务法令(Real Property Gains Tax,1976)于1976年制定,为要取代1974年的地产投机法令(Land Speculation Act,1974),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投机性的土地产业买卖活动。
由于经济不景的缘故,前首相阿都拉宣布取消产业盈利税务法令(2007年至2009年),好让产业市场可以从经济萧条中恢复过来。
然而,纳吉政府在2010年财政预算案赫然恢复产业盈利税的措施,令各造颇为惊讶。
这一回,政府只抽取5%的产业盈利税,而不是原本的多层次税率(高达30%的盈利税,按照业主拥有产业的年日长短课税)。
如今,凡从卖产业或地产公司股份中所赚取的盈利数额,倘若业主拥有此产业或股份不超过5年,无论业主是个人或公司,都一律课税5%。
恢复产业盈利税,主要的原因是政府早已预料得到,持续保持低利率,不加与控制的话,可能带来房地产业的通货膨胀效果。因此,政府若继续使用产业盈利税来控制蓬勃的产业市场也不为希奇。
在现有的机制下,买主在签署买卖合约的60天內,必须预扣产业购买价额的2%,或现金交易额的全部(视何者为低),缴纳给稅收局。
稅收局有一套估税与退稅机制,当交易完成后,那些在买卖中失利亏钱,或赚钱但课税款额少於2%预扣额的卖主,将可收到退稅款额。如果获利多於2%,卖主将需要填补其余款额。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预扣和退税程序,税收局特许以下情况的卖主仅需呈上CKHT 3表格予稅收局:
1. 卖主持有该产业超过5年;
2. 有关产业属于礼物(gift),不涉及交易款项。例如有关转换是父母语子女、夫妻和祖孙之间的礼物;
3. 卖主一生中有一次出售住宅产业(residential property)豁免缴税的优惠。
此外,为了达到减轻税务的目的,卖主也可将装修费、律师费等也一并拿来扣除。
更多详情,请参阅LHDN网站:-
RPGT Guideline (Available in Malay Language only)
.
Subscribe to:
Posts (Atom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