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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上槟州首长之后,我多次登门拜访敦林苍祐医生,向他请教如何治理槟州,除了施政方针,敦林最常提点的,就是人身安全。
过去4年多,我秉持着信任大马皇家警察赋予首长两个贴身保镖为由,从未担心人身安全。虽然土权几乎每周大示威、在州内大闹特闹,但我始终不认有问题。
尽管我到直落巴巷巴刹下乡时,被人刻意推挤,现场有警员却没动静、土权送粪便蛋糕到光大给我,甚至在私邸及光大行政中心前设灵堂等,许多人认为我应该加强保安,增聘保镖,但我选择相信警方的专业。
就在槟州行动党4个服务中心遭人漏夜泼红漆的一周前,我其中一名保镖竟收到指示信,要他立刻调回槟州警察总部任职,没说理由,也没交代谁替代他原有的保镖职。
我收到消息时非常震惊。你怎可以在没有事先知会我的情况下,随意调走我的贴身保镖呢?况且,他从前朝就跟着首长当保镖20年多。在法定地位下,每名首长及州务大臣享有2名保镖,是为了让保镖可以轮替工作,要是他被调走了,仅存的一名保镖,要如何应付天天早出晚归的工作量呢?
我是面对最多挑衅、暴露在最多风险下的首长,当局从未考虑增加我的保安不说,如今这关键时刻,突然削减贴身保镖,用意何在?
行政议员阿都马烈刚巧出席警方活动,就尝试替我查询。警方说:“行政上的失误,一场误会。”可是,州秘书所得到的回复却是“他只是被调到另一个部门,正常作业”。连答复都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。
一番波折后,我的保镖最终可以继续当我保镖,但他所属的部门却换了。而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问题,都被归类为“行政失误”。
真的是“行政失误”吗?那为何之前在槟城打记者的土权份子、226绿色集会时挡我的官车的人、行动党开斋节开放日闹事的人、在州议会前攀篱笆的极端份子,都没受到应有的对付?反之,19岁少女却因国庆倒数时踩踏首相肖像而被捕、甚至被戴上手铐?
后来,在首相肖像被踩事件以手铐逮捕少女后,警方因情势所逼,才在舆论压力下,慌忙地“补救”,“意思意思”抓几个人来“交代”,称早前民联领袖遭不礼对待时警方也公平云云。这迟来的执法,是否也被列为当局的“行政失误”呢?那怎么打记者的人还是没事?
是偏私抑或是行政失误,看官自有见解。且让我来说一个槟州政府在公开招标时,发生的行政失误个案。
最近,有一间公司在公开招标下赢得州政府一项价值210万令吉的沟渠工程。就在招标书正式发出之际,州秘书发现:有关公司虽然于2005年被列入C级承包商,但其主要负责人为年仅19岁的女生,却能获得公共工程部的承包商服务中心(PKK)的执照。
整个招标过程,为何没官员发现负责人只有19岁?官员承认看漏了,因为他们确认此公司有PKK执照,看到价钱最低,就不疑有他处理了。
虽然出价最低,但210万令的工程,我们绝不能将错就错颁给年仅19岁的负责人。于是州政府决定工程需重新招标,让真正符合资格的承包商执行。
同是19岁的个案,但,这才是真正的“行政失误”,而不是讲一套、做一套后,事后急慌了才来“补祸”的失误。
民主行动党 (DAP) 林冠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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