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9, 2013

关于《2012年企业治理准则》



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一个不太好的现象,就是有许多人同时间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,由于身兼多职,有些董事没有充足的时间履行其义务,造成在做出决策时可能会出现偏差,影响了股东的利益。

为了达到高透明度,以及提升公司的企业治理,证券委员会(SC)于去年3月推出了《2012年企业治理准则》(Malaysian Cod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2012,简称MCCG 2012)。为了配合这项准则,大马交易所也于去年11月,对在大马上市的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做出了5项修订:

1)在年报里头公布企业监管报告
2)要求投票表决需特定股东批准的相关人士交易
3)2013年6月1日开始,一人最多只能担任5家上市公司的董事(目前为10家)
4)设立提名委员会和要求公布活动
5)在年报里头加强公布董事受训活动


随着第3项条例将于近期生效,相信多家上市公司已开始着手调整董事局架构。

所以,如果接下来这几个月如果有“大人物”突然离开某某公司董事局,别大惊小怪,因为这是正常现象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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